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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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
真阅读和审核了相关材料,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为邱邱坚强、周平凡、徐波、陈新生、钟德达、张宏亮;独立董事候选
人为苏文兵、刘海波、蔡丽玲。
我们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
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书面同意。
经审阅上述 9 位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资料,我们认为 9 名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
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
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苏文兵、刘海波、蔡丽玲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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