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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税依据2019起征点

时间:2023-02-08 10:53:14    来源 : 互联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须为含税销售额。

2、依据《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8号,第三条规定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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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告服务 价外费用 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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