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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通报5月全省水质状况。
147个国考断面中(常德市安德芦林铺断面无监测数据),Ⅰ~Ⅲ类水质断面142个,占%;Ⅳ类水质断面3个(湘西州民安街道三湾塘村,益阳市大通湖,洞庭湖岳阳湖区),占%;Ⅴ类水质断面1个(常德小渡口镇五公村),占%。
与上年同期可比断面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减少约个百分点,Ⅳ类水质断面比例增加约个百分点。
534个省考断面中(常德市安德芦林铺和岳阳禹九村断面无监测数据),Ⅰ~Ⅲ类水质断面520个,占%;Ⅳ类水质断面10个,占%;Ⅴ类水质断面2个,占%。其中:502个江河断面中(芦林铺和禹九村2个断面无监测数据),Ⅰ~Ⅲ类水质比例为%;32个湖库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
湘、资、沅、澧水质均为优。四水干流的126个断面中,7个断面为Ⅲ类水质,其余119个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
5月,全省开展了61项指标监测的32个在用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标,水源达标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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